中國古典家具的價值不僅僅是服務于人的使用價值,同時還凝集著在特定環(huán)境下形成的各個時期不同的藝術風格,綜合反映了不同歷史階段的生產(chǎn)發(fā)展、生活習俗、觀念意識、審美情趣以及科學技術和物質(zhì)的發(fā)展水平。
中國古典家具按使用功能的不同,原則分成“五大類”:椅凳類、桌案類、床榻類、柜架類、雜項類。本文主要重點講解桌案類。
桌案在中國古代文化中地位較高,是中國禮儀文化之邦傳承的產(chǎn)物,也是禮儀接待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。在中國的古代,對桌案有著嚴格的等級劃分制度。比如,供桌供案主要應用于敬念仙逝長輩和敬供先人;八仙方桌主要應用于接待重要賓客,例如“請上坐”指的是八仙方桌朝南的左邊位子;圓桌主要應用于家人共餐,一家團圓之意……等等。
按生活習慣和用途,中式桌案類家具大致分為“五大類”,詳見下表:
接下來重點講解桌案類家具中六大門類的核心要素:
[1] 供桌、供案
案是用于放食物的木盤,多以矮足,長方形木制的黑漆上飾紋彩或者雕刻。
桌,有兩種寫法:古人用“卓”和“檳”代用“桌”字。桌比幾、案要晚出現(xiàn)。“卓”字有兩種意思:第一,高而直;第二,不平凡。從這兩個意思來講,都是對桌的外形描寫和功能。
伴隨著宗教的興起,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,供桌、供案多陳設在寺廟、宗祠、家祠、客廳正堂等處,是用于供奉、祭祀先人、先烈的專用家具。
隨著家具發(fā)展和使用功能的多元化,以前用來祭祀的專用家具也逐漸融入現(xiàn)代家居之中。供桌、供案在形制上沒有大的區(qū)別,以有、無吊頭來區(qū)分:即無吊頭者為供桌,有吊頭者為供案?,F(xiàn)代供桌一般陳設在廳堂呈長方形,主要用于供奉祖宗或福祿壽三星,以祈求保佑家庭吉利和睦、幸福安康。這種長方形的供桌、供案,既有陳設的作用,又有祭祀的功能。
在祭祀時,供案一般都是擺放被供奉的對象,而供桌則是擺放供奉品,如酒、水果以及其它食品等。供桌比供案矮,不使用時一般都放置在供案下面,供奉時再拉出來,等供奉完畢,再移回供案下方。
供案又稱香案,祭案,多用于寺廟和祠堂中,一般陳設于大殿正迎門佛像前的居中位置,案上置放香火、鮮花、果品和香爐、燭臺等供具和祭祀品,一般來說,造型都比較夸張,形體較大,且多在桌邊上起“攔水線”,防止酒水碰翻后流在地上。
現(xiàn)代的房屋結構主要以平層套房為主體,所以現(xiàn)在供桌、供案的家庭主要應用功能,就是放位置于玄關或廳堂之處。
[2] 方桌、圓桌、月牙桌
1、八仙桌
八仙桌方桌古時主要擺放在客廳正堂朝南位置,桌后配供案或供桌。
四邊長度相等的桌子稱為方桌,方桌有大、小之分,大的稱“八仙桌”,可坐八人;小的稱為“四仙桌”可坐四人。前者約95-98厘米之間,后者約85-94米之間。
八仙桌方桌在制度上尤其是對桌子邊長有嚴格的等級制度,除皇帝以外,所有家庭使用的八仙桌方桌尺寸不能應用2.95尺和2.99尺兩種規(guī)格,一旦使用,會被控告反叛之罪。
2、圓桌
圓桌是廳堂中常用的家具,一張圓桌和 5個圓凳間組成一套,陳設在廳堂正中,頗顯雅觀。圓桌一般情況下屬于活動性家具,常用以臨時待客、家宴宴飲(但不用于重要的禮遇接待)。因此,這種圓桌大多為組合式,使用時組裝起來,用畢再拆開加以保存。圓桌主要有圓桌和月牙桌(半月臺)兩種類型。
3、月牙桌
月牙桌(簡稱半圓桌),由兩片拼合,兩片拼合的圓桌通常被人稱為月牙桌。因為它合起來似圓月一輪,分開來卻像月牙兩半兒。而由于它是由兩個半圓拼成的,所以也叫半圓桌。月牙桌靈活、秀氣,平時可分開對稱擺放,多在寢室和較小的場合使用。可靠墻或臨窗,上置花瓶、古董等陳設品,別有一番風味。月牙桌設計合理,不占用地方,在家具搬動時尤為方便。
[3] 書桌、書案、畫桌、畫案、琴桌
該類桌案主要有書案、畫案、平頭案、翹頭案、條案、琴桌等等。其用途大都與文人雅士有關,相比供桌案和方桌要文雅得多。這類家具與以擺放物品為主的桌案類家具有一定的區(qū)別,和椅類家具搭配擺放的多些,是供人作畫、看書、寫字與辦公的家具。
[4] 香幾、炕桌、炕幾、炕案條桌、條幾、條案
這類家具主要有香幾、炕桌、炕幾、炕案條桌、條幾、條案等,它屬于配屬家具。主要應用于桌案、供奉的配屬,有時也可當作放置花草盆景的承放類家具使用。由于這幾類家具的配屬裝飾性強,其外形樣式頗為繁多。
[5] 其他桌案
凡不歸以上四類的家具均屬于該類,種類名目較多。主要有花園桌、擺桌等。